
各潛在供應商:
現對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評標辦法部分內容作出以下更改:
評審因素 |
原內容 |
現更改為 |
業績分(12分) |
(1)供應商2018年以來承擔所投專業的工程咨詢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1分,滿分5分;承擔的該專業項目獲國家發改委公布示范或推介項目的再加1分。滿分8分; (2)供應商2018年以來承擔工程咨詢項目服務(所投專業)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或廣西優秀咨詢成果獎一等獎的,每個項目得2分,獲得二等獎的,每個項目得1分,獲得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得0.5分。滿分4分; (注:項目業績需提供成果文件及合同資料,相關獲獎須提供證書及復印件加文件材料蓋公章,否則不予計分) |
(1)供應商2018年以來承擔所投專業的工程咨詢項目業績每個項目得1分,滿分5分;承擔的該專業項目獲國家發改委公布示范或推介項目的再加1分。滿分8分; (2)供應商2018年以來承擔工程咨詢項目服務(所投專業)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或廣西優秀咨詢成果獎一等獎的,每個項目得2分,獲得二等獎的,每個項目得1分,獲得三等獎的,每個項目得0.5分。滿分4分; (注:項目業績需提供成果文件(以簡本形式提供,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封面至第一章 項目概述/總論末尾的全部內容及對應合同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計分;相關獲獎須提供證書及復印件加文件材料蓋公章,否則不予計分) |
其他內容不變,特此通知。
梧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中意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