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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智能警務指揮中心項目(WZZC2018-G1-00929-ZYZB)更改通知(一)
發布時間:2018-11-15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作出如下澄清及更改:
一、招標文件P55第17項的現場考察時間有遺漏,應為:2.現場考察時間:2018年11月22日10時00分,簽到時間為2018年11月22日9時30分至10時00分,逾期到場將被拒絕參加現場考察。
二、B分標付款方式(付款周期)更改為:已完成工程量達到50%時,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30%的工程款,已完成工程量達到80%時,工程款支付至合同總價的60%,工程完工并經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0%,結算經梧州市審計(或財政)部門或第三方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公司審定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發包人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最高不超過3%)預留工程質量保修金,待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一年)滿后返還。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廣西中意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5日
